耐克在当年詹姆斯还没有进入联盟的时候就奉上一份7年9000万美元的合同,时间过得真快,詹姆斯那是真年轻,现在都已经是三旬老汉,而耐克的这次投资做的超值,得到数倍于这个价格的回报。
天选之子,一入联盟即巅峰,一巅就是十多年,依旧稳定,这就是硬实力。耐克的成功是有道理的,天才的学生球员非常多,当然詹姆斯的确是天才中的天才,但这么大的合同真是很有勇气和胆识的。
原来当时阿迪达斯承诺是10年1亿美金的协议,但是签合同的时候是10年7000万,詹姆斯觉得被骗了,所以拒绝签字,这才有耐克的7年9000万。当年姚明不受耐克尊重,所以跳槽去锐步,不然姚明可能拿到了当时史上最大的球鞋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