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日,一则题为“罚站学生几分钟教师被关7小时”的新闻在网上引发热议。据媒体报道,日前,湖南株洲育红小学的何姓女教师,因罚站迟到的学生,并涉嫌打了其中一名女孩耳光,就被这名女孩的父亲,即株洲渌口镇派出所的一位副所长驱警车带走,关入审讯室长达7小时。
何老师在学校工作群的留言
据这位何老师所言,“一进派出所就被直接关押在审讯室,一呆就是七个小时,全程被人监视!限制人身自由!没给过一口水,一粒饭……”这番遭遇让她满脑子都是审讯室里的情景,甚至“噩梦连连”。而针对女孩所述被“何老师打了一个耳光”的说法,何老师说“可能有动作手势示意她站在讲台上面,不小心摸到她的脸,但是绝对没有故意打她耳光”。目前,当地纪委已介入此事,涉事副所长已经被停职,正接受调查,当地教育局和公安局也已成立调查小组,着手调查此事。
株洲县公安局就此事发布的警情通报
因为女儿被罚站就开警车带走并关押老师,这位副所长将权力用得太任性了。诚然,我国《义务教育法》第二十九条有明确规定,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何老师不应该罚学生站,更不能动手伤害学生。遇到这种情况,家长爱女心切的心情可以理解,但应该与学校沟通,看罚站等行为是否对学生造成了身体或心理上的伤害,并视伤害程度由校方或教育主管部门对老师进行处罚,或申请警方介入。即便需要警方介入,根据我国《人民警察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人民警察作为当事人的近亲属,是应当回避的。而这位副所长一不问青红皂白,二不遵守法律规定,竟擅自动用警力将老师抓走,这不仅是对教师权利的侵犯,也是知法犯法、滥用权力的表现。
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用,有权不可任性。副所长因为孩子被罚站而抓老师一事之所以引起群情激愤,根本上就在于他对手中的权力没有敬畏。目无法纪、心无底线,行使起权力来就容易无所顾忌、肆意妄为,以至触犯法纪。随着当地有关部门调查的深入,相信将会给当事双方一个公正的结果,违法乱纪者也必将付出代价。
渌口镇派出所副所长任性抓老师一事再次敲响警钟,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不能只是说说而已。(央视网评论员 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