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很少听到“脚踝终结者”这一词汇,球员更多还是选择投篮,要么就是强行突破,个人进攻表演变得少了。我们怀念那让防守者脚底打滑的瞬间,已经对一次次投篮感到枯燥和乏味,而那个能够点燃我们内线火焰的男人已经退役,他就是艾弗森。他凭借桀骜不驯的性格和独特的球风,俘获了太多的粉丝,一个人影响了一个时代,他告诉了我们什么是篮球场上的“答案”。
艾弗森要说身体条件一般,最起码1.83的个子在NBA就属于被欺负的对象。尽管他的弹跳非常出色,不过跟2米多的巨人比起来,还是显得过于“娇小”。这位毫不起眼的小个子,是如何力压科比,纳什这群大神成为1996状元,关键还是因为那无与伦比的进攻天赋。
一个小子想要在NBA立足,他想去拼身体肯定没有任何优势,唯一能做的就是以快取胜。艾弗森把“快”字发挥到了极致,运球的频率,突破的速度和瞬间的爆发力,在现役都难以有人跟他媲美。他的变相不仅幅度大,而且切换非常迅速,防守者很难免跟上他的节奏。倒在他的进攻下的球星实在太多,防守艾弗森会有一种自己动作被无限放慢的感觉,始终离艾弗森的脚步差了一丝距离。
最早的“脚踝终结者”说的就是艾弗森,他晃倒的对手数不胜数,甚至还传出了说防守艾弗森就等于自取其辱。如果你觉得这样的说法有些夸张,那么看了他这些经典瞬间,你绝对会心服口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