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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音乐行业发展空间长足 人均音乐消费亟待提高

2021-11-09 07:58    

数字音基本概况分析

目前音乐产业在经历了柱式唱片、胶片、卡带、CD时代后,迎来了全新的数字时代。数字音乐是指以数字化方式进行创作、编辑、存储,通过互联网和无线网络传播的音乐形式,主要分为在线音乐和移动音乐两大类。截至2017年6月,网络音乐用户规模达到5.24亿,较去年底增加2101万,占网民总体的69.8%。其中手机网络音乐用户规模达到4.89亿,较去年底增加2138万,占手机网民的67.6%。2015年国内数字音乐产业市场规模达到498.2亿元,约占核心层规模比重的74.9%。

中国数字音乐产业市场份额占比统计情况

数据来源:前瞻产业研究院整理

中国数字音乐整体市场规模统计分析

自2015年起政府大力打击盗版,推动了我国正版音乐的发展,互联网事业为数字音乐拓展新的增量空间。据前瞻产业研究院发布的《移动音乐行业市场前瞻与投资规划分析报告》统计数据显示,2015年中国数字音乐整体市场规模为36.2亿元。到了2017年中国数字音乐整体市场规模达到了180亿元。

2012-2017年中国数字音乐整体市场规模统计及增长情况

数据来源:前瞻产业研究院整理

美国人均音乐消费是中国的109倍

美国人人均音乐消费水平16.41美元,而中国仅为0.15美元,美国的人均音乐消费是中国的109倍。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结果?在无序的音乐市场秩序面前,互联网的人口和技术优势,显得无力且单薄,随之而来的是人才流失、内容陈旧、用户在平台恶性竞争中养成的“不付费”劣习,令产业发展丧失了造血能力。

收入间的巨大落差,音乐人创作源动力不足

虽然近几年音乐市场秩序明显好转,音乐人收入普遍上升,但仍有8.7%的音乐人收入低于北京最低工资(2120元),音乐人兼职率高达70%。言外之意,他们很难仅靠音乐来养活自己。

而且,同为音乐人,美国音乐创作主体的人均年收益是中国的11倍,高于人均GDP比例的46%。收入间的巨大落差,音乐人创作源动力不足,不利于高质量音乐作品的产出。

中国音乐人收入结构情况

数据来源:前瞻产业研究院整理

音乐“付费”是音乐人收入的一项来源。当前中国数字音乐付费率不足4%,相比于欧美成熟市场以及国内视频等行业有显著的提升空间。预计在付费率提升的主旋律下,中国数字音乐未来仍有长足发展空间。

音乐付费背后是版权问题

中国音乐人的版权意识淡漠。在表示不愿维权的音乐人中,27.78%的音乐人认为自己已经习惯被侵权,11%的音乐人期待被侵权,以便获取作品更广泛传播。相比之下,在发达国家几乎每位音乐人都有自己的版权管理组织,这些组织因为大量权利人的加入,形成了强有力的话语主体。

音乐人放弃维权的原因分析情况

数据来源:前瞻产业研究院整理

提高音乐版权保护意识

未来更多需要权利人提高版权保护意识。比如,音乐人个人利益维护,音乐平台长久发展的考虑,以及粉丝群体文化观念的转变等。同时,版权环境的优化,还需要完善产权机制及其保护环境,激励资本和市场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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