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孩骑共享单车被撞身亡保险公司被判赔55万,ofo遭另案索赔761万。2017年3月26日,一名11岁男孩在上海骑共享单车出车祸致死,其父母将ofo、肇事车辆所属公司和相关保险公司告上了法庭。2018年4月2日,从家属代理律师处获悉,法院已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由保险公司赔付男童家属55万余元。家属另案起诉ofo索赔761万余元,目前正在等待开庭。
2017年3月26日13时37分,上海一名11岁男孩与三位伙伴(均未成年)骑ofo单车逆行,与上海弘茂汽车租赁有限公司客车相撞,该男孩倒地后从该大型客车前侧进入车底遭受挤压、碾压,医院抢救无效,男孩当日死亡。孩子父亲介绍,孩子没有手机无法注册共享单车账号,父母也没有注册。事发当天,该男孩是找到一辆可直接解开密码锁的共享单车与伙伴一起上路骑行。
根据上海市公安局静安分局交通警察支队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该男孩未满12周岁,驾驶自行车在道路上逆向行驶,且疏于观察路况,未确认安全通行,负本起事故主要责任;认定上海弘茂汽车租赁有限公司驾驶员王某驾驶机动车在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向左转弯时,疏于观察路况,未确认安全通行,负本起事故次要责任。
2017年7月,男童家属将ofo提供方北京拜客洛克科技有限公司、肇事司机及车辆所属的汽车租赁公司、相关保险公司告上法庭。男童家属要求被告赔偿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等共计878万元以外,还要求静安区人民法院判令ofo小黄车:立即收回所有的ofo机械密码锁具并更换为用户用完后必须锁住且儿童无法轻易打开的锁具。
男童家属代理律师、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张黔林认为,事故原因在于ofo小黄车对投放于公共开放场所的车辆疏于看管,车锁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此案经界面新闻报道后曾引发社会关注和争议,人们聚焦于ofo是否该担责。
2017年9月8日,该案开庭审理。开庭之前,原告将ofo的赔偿金额由60%降低到50%。庭审中,原告撤回对肇事司机的起诉,要求肇事车辆所属公司和保险公司承担40%赔偿金额。
张黔林解释,肇事司机开车属于职务行为,由于被告弘茂汽车租赁公司愿意为其承担40%的责任,而且有保险公司赔付,因此就撤销了对肇事司机的起诉。他指出,开庭前降低ofo的责任,是因为承认监护人对该案也有一定责任。“毕竟事发时监护人没有在现场。客观的讲,我们认为监护人应承担10%的责任,但ofo也是有责任的。”
庭审中,ofo公司表示不接受原告提出的所有诉讼请求,认为受害人未满12周岁违法骑行自行车上路且逆向行驶,并质疑受害人是以“非正常的程序”对ofo进行开锁并骑行。
直到3月6日,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由平安财险上海分公司支付男童家属交强险赔付款111191元、商业三者险赔付结算款440725.60元,共计55万余元。
不过据张黔林介绍,由于这起交通事故案件中ofo属于间接侵权,法院建议把ofo从案件被告中撤掉另行起诉。因此2018年2月,原告在撤销对ofo起诉的同时又向法院递交了起诉状,对ofo提供方北京拜克洛克科技有限公司另案起诉。
“事实、理由、金额都没有变化。”张黔林透露,“法院已经受理,现在已经交换过证据,3月15日是交换证据的最后一天,接下来等法院安排开庭。”根据原告之前的诉请,男童家属要求ofo承担50%民事赔偿责任,共计61万余元,加上精神损害赔偿700万,共计761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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