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京知受理袁弓夷诉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小米通讯技术有限公司(合称小米公司)侵犯3GPP标准必要专利一案。
(图源:gadgets360)
据悉,涉案专利为我国第ZL00800381.5号专利,名称为“公用分组信道”,原专利权人为设立在美国新泽西州的金桥技术有限公司,后于2016年12月8日涉案专利转让至本案原告袁弓夷。
所谓标准必要专利,是指实施标准技术过程中必然会被侵犯专利权的专利,一般很少人会去恶意侵犯它。
原告诉称,涉案专利可应用于WCDMA、TD-SCMDA、HSPA和LTE技术,涉及多项3GPP标准。原告发现,小米公司未经其许可,在国内生产销售的小米5X、小米Max2、小米Note3等12种小米系列手机使用了涉案专利技术,落入了涉案专利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
原告认为,小米公司在对上述系列手机产品进行设计研发、测试、出厂检测等过程中,必然实施涉案专利的技术方案。据此,原告请求法院判令两被告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5000万元及相应合理支出。
目前,京知已经正式受理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这场专利诉讼的时机正值小米CDR的关键时刻,这也是小米正式提交上市申请书之后,遭遇的另一起专利诉讼。
除了这起新诉讼之外,近日国金证券还对对小米减持评级——国金证券对小米减持评级。小米公司将新股发行价确定在区间的低位,公司估值约为540亿美元。从千亿美元估值到仅540亿,小米的超高估值梦走向破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