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企业不得以业主拖欠物业费用、不配合管理等理由,中断或者以限时限量等方式变相中断供水、供电、供气、供热,以及实施损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什么叫物业,物业谁监督他们你知道吗?无论业主欠多少缴物业费 ,物业也不得断水断电催缴啦!现在很多家庭都在城市里有一套房子,这就免不了和物业打交道。目前,法院受理的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数量庞大,同一个小区内往往存在多户业主欠缴物业费的情况。可见现在的物业纠纷多复杂。
城市物业代收水电费有何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物业服务企业接受委托代收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
很多业主都吐槽物业是吸血鬼,各种收费乱象比比皆是,但是作为业主还是要被迫接受,敢怒不敢言,毕竟物业在小区的“权限”大,管水管电,管停车,管维修。现在告诉你一个好消息,用停水停电来催缴费用的做法是违法了了,物业以后再也不能这么干了!
在2017《物业管理条例》中,细化了物业服务条款,这里面都哪些规定值得大家注意:
标签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和国家有关物业服务标准规范提供服务,加强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运行状况的日常检查;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运行状况应当于每年第四季度向业主委员会书面报告,并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告。物业服务企业不得以业主拖欠物业服务费用、不配合管理等理由,中断或者以限时限量等方式变相中断供水、供电、供气、供热,以及实施损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物业服务企业违反规定以及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重复收费的,业主有权拒绝。
《物业管理条例》中提出,不管业主存在着拖欠物业费,还是不配合管理的行为,物业服务企业不得以各种理由,中断(中断或者以限时限量等方式变相中断)供水、供电、供气、供热,以及实施损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若因此造成损失,业主可向物业公司要求赔偿。
但是,若供水供电公司委托物业公司代收水电费,则当业主欠缴水电费时,物业公司可以供水供电公司名义对物业采取停水停电措施。
物业管理混乱,经常出现电梯、门禁故障,维修也不及时,惹得业主不满,拒绝缴纳物业费,物业公司扬言要断水、电,可否?
物业公司是没有法定权利来对业主采取停水停电措施的。
业主和物业公司是平等的民事主体,双方均应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任何一方违反,都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业主不及时缴纳物业费,物业公司有权要求业主缴纳,并依据合同约定承担一定的违约金;
物业管理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为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两者处于不同的法律关系中。停水停电的权利是供水、供电公司的一项重要合同履行抗辩权,物业公司不是供水供电合同的一方当事人,自然不享有供水供电权,亦不能擅自停水、停电。
业主:断电催讨物业费既违约又违法
对于物业公司的辩解,业主雍认为,在双方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中,没有约定物业公司在小区业主不交物业费的情况下就可以断水。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存在物业服务合同关系,业主是接受服务的一方,物业公司是提供服务的一方,且依据约定的服务范围提供服务。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物业服务企业接受委托代收前款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据此可知,供水服务并不属于物业服务的内容,物业公司也不具备供水的能力。因供水服务本身不属于物业服务的内容,故物业公司断水催交物业费的行为已超出合理行使物业合同抗辩权的范围。而且,在业主不按时交纳物业费的情况下,物业公司可以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的规定,商请业主委员会督促业主交纳;仍不交纳的,物业公司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这一条关于催交物业费的规定中,也没有提出物业公司可以断电催交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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