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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应当注意哪些内容

2021-11-07 03:05    

很多人认为一旦双方对房屋征收补偿款数额达成了一致意见,自己没有吃亏,征收就算完成了。这当然是不对的,应当审查并签订补偿协议。补偿协议在征地拆迁中扮演着很重要的角色。在征收安置补偿协议的签订上,一定要有专业律师全程参与,才能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规避法律风险,出现纠纷后可以及时、有效维护权益。接下来我们就来介绍一下在签订征收协议的过程中应当注意哪些方面:

(一)签订合同(协议)的主体

合同的主体一方是我们被征收人,另一方征收人一定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否则所签订的合同可能会因为主体不明确、主体没有承担法律责任的能力而面临无法履行的风险。例如以XX拆迁总指挥部等机构或组织的名义签订的合同,它是不具备法人的主体资格的,征收活动结束就会被撤销,想要找到都费劲,就不要说履行的问题。现行的《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说明政府是唯一补偿主体,应以政府名义签订。

(二)合同(协议)的内容

很多被征收人都是第一次经历征收,对合同细节应当怎么约定没有经验,签订的合同内容不明确,会给以后的履行过程造成麻烦。必须明确的内容有:

1.被征收人的房屋面积、土地性质及补偿方式。

2.补偿款的总金额及补偿内容的具体明细。

3.补偿款的支付时间及支付方式。在某一时间或者某一时间段内,采用支付现金还是银行转账,一次性付清还是分期付清。

4.明确约定违约责任。我们在签订合同的时候,也应该为可能出现的问题提前做好准备,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说,也是从合同条款的角度去督促征收人尽早履行合同。

(三)其他方面

1.程序方面。此前很多的征收方都要求合同签订后马上搬迁房屋,在交房后支付征收补偿款,这是不对的。《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明确规定征收活动应先补偿后搬迁,不能违反法律的规定进行自主商议。

2.其他不利因素。我们除了审查以上合同因素之外,还应该审查其他因素,如是否存在不公平条款等,防止征收方减免自己的义务,增加我们的义务。此外,对于征收方其他的口头承诺不要轻易相信,有什么特别约定要放进合同里加以注明。万一真的出现纠纷白纸黑字是最好的证据。

作者:孟令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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