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部胡歌主演的电视剧热播,让广西突然“火了”。
这部剧以广西的传销案例开篇,剧中胡歌变成了一名广西大学的学生(诶,和零妹是校友啊),毕业后陷入了传销……
不少广西网友看了有点心塞,议论纷纷,毕竟如今广西全区范围内规模化、公开化的传销活动得到有效遏制,广大群众抵制传销的意识不断增强,担心这样的剧情怕是会引起其他地方人民的误解。
据广西日报在今年初报道,2014年起,按照国家工商总局、公安部、中央文明办、综治办的统一部署,全区以开展创建无传销城市为抓手,把打击防范传销工作列入社区网格化社会治理的工作内容,在各社区、村屯聘请打击传销联络员,实现群防群控全覆盖。2014年—2016年,共创建无传销社区(村)2157个,全区1.4627万个社区(村)中,有1.4492万个社区(村)未发现传销活动,占99.07%。
特别是在我们大梧州,对于打击传销活动,我市工商部门和公安部门也一直在行动。
今年3月中旬,梧州市召开了2017年全市打击传销工作会议,全面部署2017年打击传销工作的措施和重点任务,明确继续以高压态势大力开展打击整治传销集中行动。截至11月初,全市共立案查处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犯罪案件13起,破案8起,刑事处理犯罪嫌疑人28人,涉案价值3亿余元。
近期,梧州市工商局、梧州市公安局联合出台了《梧州市公安机关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打击传销执法协作工作细则》(以下简称《细则》),明确规定两部门的职责分工,进一步加强公安机关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协作配合,依法有效打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
《细则》分为总则、案件移送、大要案件联合查处、联席会议制度与信息共享机制、附则五大章节,适用于我市各级公安机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的传销违法犯罪案件。
一起来看看《细则》的具体内容吧。
《细则》规定,公安机关负责传销刑事案件查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传销行政违法案件查处。
根据《细则》,对于涉及地域广、参与人员多、涉案金额大的传销行为,公安机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分别依法立案,联合开展调查。
整理:黄丹婷 通讯员 莫娴、吕创生
图片:除署名外来自网络
编辑:覃燕霞 黄祎婧
排版:冼静
校对:张超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