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兴十二年(公元234),蜀国发生了一件大事。都乡侯刘琰的妻子胡氏在进宫向皇太后祝贺新春时,被吴太后留宿一个月。
由于胡氏长得十分美丽,刘琰就怀疑自己被刘禅绿帽子,于是就让手下人暴打胡氏,甚至用鞋底去打脸,那叫一个惨不忍睹啊!
打完后,刘琰就把妻子赶出家门,让她净身出户。胡氏气不过,就去有关部门控告刘琰虐待,因为这件事涉及皇帝刘禅和高官刘琰,有关部门不断擅自做主,只好向诸葛亮请示。
按照“为尊者讳”的惯例,这件事应该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绝不能张扬出去。但诸葛亮这次没有按照老套路走,而是以“卒非挝妻之人,面非受履之地”为借口,把刘琰斩首示众。
这个事很不正常。因为刘琰在蜀汉是老资格,早在刘备还是刘豫州的时候就跟着刘备混了,比诸葛亮还要早几年,并且很受刘备宠爱,因此级别也比较高的,官位仅次于李严。
为什么诸葛亮要诛杀刘备的宠臣,还要弃尸于市呢?
首先,大鹏认为胡氏留居皇宫一个月多确实是有问题的。吴太后既没有留其久住的理由,也没有常留不遣的需要,所以不是刘禅与胡氏难舍难分,就是吴太后是女同性恋。
诸葛亮虽然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但是也没有胆量拿刘禅或者吴太后说事,只好杀鸡给猴看,重处刘琰。果然,刘禅听说以后,下令禁止大臣妻子母亲入朝庆贺。
其次,大鹏认为胡氏的胆子大的很不正常。在封建社会,男尊女卑已成定势。妻子被休之后本该是满面蒙羞,她却敢将前夫刘琰告上法庭,这真是有恃无恐!
为何胡氏胆子这样大呢?大鹏认为原因不外乎三点:要么是确实跟刘禅有一腿;要么是跟刘禅没关系,而是跟吴太后有关系;还有就是确实是被冤枉了。您倾向于哪一种呢?
最后,大鹏觉得刘琰有点弄不清事。虽然你很受刘备宠爱,但是刘备早死了十好几年了,现在你是跟着刘禅混了,要弄清谁是老大?
别说你媳妇入宫一个月不回家。南唐灭亡之后,人家赵光义没事就找小周后玩几天,小周后回来后放声痛哭,大骂李煜之声远闻于墙外,南唐后主连个屁都不敢放。
后来李煜气不过写了首词:春花秋月何时了,往事知多少?结果,赵光义知道以后还赐毒酒把李煜给毒死了。你仅凭猜测就敢家暴,还敢休妻,真是不想混了。
一边是皇帝和太后,一边是老战友刘琰,诸葛亮站在中间也是很为难。但是,诸葛亮的高明之处在于,他知道自己端的谁的饭碗。于是,刘琰就成了牺牲品。
不过诸葛亮就是诸葛亮,他故意找了个莫须有的罪名,大张旗鼓地把刘琰处决了,还弃市不准收尸,用这个行动狠狠地警告了宫里的刘禅和吴太后。
除了当事人之外,陈寿也也隐约猜到了事情的真相,他在《三国志·刘琰传》中,惊讶的写道:“琰竟弃市”。一个“竟”字,给后世留下了无限的遐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