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2月1日起,厦门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流动性调节系数按1执行。这意味着,部分职工的可贷款金额会因为系数的上调而增加。
流动性调节系数是将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与贷款使用率挂钩,根据住房公积金资金使用情况,适时对职工的贷款额度进行调节的一项科学性参数。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公式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12×35%×贷款年限)+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流动性调节系数。因此,在其他变量保持不变且不超出最高可贷额度的情况下,此次住房公积金贷款流动性调节系数上调,部分职工的可贷款金额会因为系数的上调而增加。
此外,流动性调节系数调整对厦门住房公积金最高、最低贷款额度没有影响,厦门住房公积金最高可贷额度仍为单职工50万元,双职工100万元,家庭保低额度保持20万元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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