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虞曹娥江。
立冬时节,绍兴上虞区崧厦镇时华村路边待收割的晚稻一片金黄。进村的小路蜿蜒曲折,但村文书顾慧萍走得熟稔。今年5月初上虞区出台《上虞区支出型贫困家庭基本生活救助办法》(下称《办法》)后,村民孙建美一家拿到了支出型贫困救助金。
《办法》一出台,顾慧萍就常往村民们家里宣传政策、收集材料、辅助申请。每个月补助发放前后,顾慧萍总会找孙建美聊聊家常,问问有什么新需求。跟着顾慧萍来到孙建美家,推开门前低矮的木围栏,老房一楼只有一些旧桌子和塑料凳,沾着泥土的番薯、土豆堆了一地。24年前,丈夫动了一场大肠切除手术,“从那时起,反复看病吃药,让家里欠下了不少债。”51岁的孙建美告诉记者,20多年来,丈夫一直在家养病,全家生计都靠她在镇上工厂做临时工来补贴,她每月的工资不到3000元。
孙建美家的困难,顾慧萍看在眼里,但按照此前的低保政策,孙建美家的人均收入水平,已经超过本地的最低生活保障线,没法纳入低保范畴。“但实际上,她家每个月的医药支出就要2000多元,实际可支配的收入已经远远低于低保线。”顾慧萍知道,借钱看病已经成了孙建美家的常态。
同在崧厦镇的郭军林,因患尿毒症每月医药支出7000多元,农医保报销后仍需自付2000多元。“两个女儿都在读小学,我一个人打工每月也就2000多元收入。”妻子崔祝香告诉记者,丈夫的医药费,导致家里经常入不敷出。记者看到,郭家一楼的两间屋子里,一间垒满了做腹膜透析用的一箱箱药品,另一间则是郭军林65岁的母亲加工伞架的“工作室”。
当地民政工作人员上门慰问困难家庭。
“人均收入高于最低生活保障线,但因家庭成员出现重大疾病等,刚性支出已超出家庭承受能力,成为事实上的贫困家庭,这个群体已经成为此前社会救助制度无法顾及的‘夹心层’。”上虞区民政局社会救助福利科科长王志元说,根据今年的统计,全区有患大病困难家庭343户,“这些家庭,极有可能成为这样的‘夹心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