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和无罪的界限,生与死的代价,刚硬的法律条文,似乎总显得冰冷无情。然而,案件和法律背后,是一个个活生生、有人格、有尊严的人,他们有各自的性格、感情和际遇。在执法办案的过程中,除了坚持法律的正确统一适用,还需考虑具体案件中的人性境遇。如何把握执法尺度,考验着执法司法人员的智慧和能力。
“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这是政法机关最高的价值追求,同时也是最难实现的现实目标。触摸法律的温度,是一种司法良知,更是一种社会责任。
5月9日下午,家里只剩下83岁的王宛兰(化名),和她的小儿子李建恩(化名)。
王宛兰找出一个旧钙片瓶子,把里面的安眠药倒进小碗,加水调匀,和上蜂蜜,喂李建恩吃下。李建恩喊辣,王宛兰安慰他,吃了就不再痛了。看李建恩睡着,王宛兰拿出一条丝巾,勒住了他的脖子。
很快李建恩停止了呼吸,王宛兰坐在床头哭起来。
检察院在2个月后提起了公诉。这是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邱灵第二个亲自办理的案件,根据司法体制改革要求,院领导不但要亲自办案,还要重点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邱灵认为,这不是一起普通的故意杀人案,在公诉意见里,他坚持写下:结合犯罪动机、人身危险性,建议给王宛兰依法适用缓刑。
王宛兰(化名)在法庭上受审时落泪。
越秀区人民法院采纳了检察院的公诉意见。10月26日,法院作出判决,被告人王宛兰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法槌响起,王宛兰一阵错愕,直至听到可以回社区了,她泪如雨下。
旁听席上一片振奋。在场的所有人,都感受到了冰冷法律后的温度。
截然不同的人生:照顾智障儿4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