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情况是这样的:员工到了退休年龄,可以正常办理退休手续,公司却隐瞒不说,等员工继续做了3个月后跟他说可以退休,然后还要求将之前3个月的工资收回。
这种情况肯定不合理,我在单位上班,正常拿工资,是有法律法规的,凭什么公司说收回就收回,况且前提还是故意隐瞒我的退休年龄,那我的损失该怎么算!
在单位上班,我们可以正常领取报酬,到了法定退休的年龄,我们也可以按规定领取退休工资,这两者是不冲突的。
首先,达到了退休年龄还在继续工作,那这部分钱就相当于我们的劳务报酬。作为公司的人事,如果是因为疏忽大意而忘记告知劳动者退休离职,而且劳动者还继续工作了3个月,在这期间只要劳动者还在用人单位上班,公司就有责任给他们支付劳动报酬,这是作为职工最基本的权利。
其次,如果公司通知你办理退休手续,等你正常办完手续后同样还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这是完全合法的。但这部分钱不是由公司支出,而是要由社保部门支付,所以根据规定,这两份收入都是合法合理的。
最后,公司如果要求你退会3个月的劳动工资,你完全有理由拒绝,如果公司以规定来遏制你,那么你可以到当地相关部门进行申述。
总而言之,公司的这种做法非常不合理,也不现实,暂且不说它之后会撤销要求,如果你真的在这样一家公司工作,个人建议还是早走早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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